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書
(2019)閩民轄終134號
上訴人(原審被告):陳佳盛,男,1986年11月13日出生,漢族,住廣東省潮州市潮安區。
委托訴訟代理人:劉斌,廣東正翎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陳陽秋,廣東正翎律師事務所律師助理。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九牧廚衛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南安經濟開發區九牧工業園。
法定代表人:林孝發,該公司董事長。
委托訴訟代理人:施錦鋒,福建達業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歐陽麗倩,福建達業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
原審被告: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長寧區婁山關路533號2902-2913室。
法定代表人:孫沁,該公司董事長。
委托訴訟代理人:顏邕睿,福建建達(泉州)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陳佳盛因與被上訴人九牧廚衛股份有限公司及原審被告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不服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閩05民初785號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訴。
陳佳盛上訴請求:請求依法裁定撤銷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閩05民初785號民事裁定書,并將本案依法移送至廣東省潮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九牧廚衛股份有限公司訴上訴人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上訴人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管轄權異議,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9)閩05民初785號民事裁定,駁回上訴人對本案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上訴人不服并提出上訴,事實理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上訴人是通過一份公證書認定該案件的侵權行為地是在泉州,但原審法院并未明確說明如何認定侵權行為地是在泉州,作出該認定有何法律與事實依據。事實上,本案的公證書內容是關于證據保全,并非是可直接認定侵權行為地的依據。且該公證書中沒有證據顯示被上訴人與公證書中的申請人及委托代理人有任何授權辦理證據保全公證的委托關系,該公證書的合法性不應予以認可。被上訴人依據一份第三方的公證書就認定侵權行為地是泉州于法無據。證據保全公證可在全國任意地方申請,如依據公證書就能認定侵權行為地,那意味著被上訴人可以在全國各地選擇任意法院起訴。上訴人的戶籍地系廣東省潮州市潮安區,故當侵權行為地無法認定時,被上訴人應當在被告住所地即廣東省潮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綜上所述,上訴人認為原審法院將福建省泉州市認定為侵權行為地錯誤,懇請二審法院查明案件事實,依法支持上訴人的上訴請求。
本院經審查認為,本案九牧廚衛股份有限公司系通過公證方式在手機軟件“拼多多”中名稱為“陶陶世家”的網店購買了花灑一套,購買后將物品寄到福建省泉州市海峽公證處。最高人民法院在已生效的(2018)最高法民轄終93號案件中指出,在網絡環境下,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中的銷售行為地原則上包括不以網絡購買者的意志為轉移的網絡銷售商主要經營地、被訴侵權產品儲藏地、發貨地或者查封扣押地等,但網絡購買方可以隨意選擇的網絡購物收貨地通常不宜作為網絡銷售行為地。故本案原審法院將案涉侵權產品的收貨地即福建省泉州市認定為侵權行為發生地明顯不當?!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因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五十二條所規定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北景干显V人的戶籍地在廣東省潮州市,故被上訴人可以在上訴人的住所地即廣東省潮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綜上,上訴人要求將本案移送廣東省潮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一百七十一條之規定,裁定如下:
一、撤銷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閩05民初785號民事裁定;
二、本案由廣東省潮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審 判 長  楊 揚
代理審判員  馬玉榮
代理審判員  張丹萍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日
法官助理      高巧燕
書 記 員  陳 楚